2015-05-02 12:26自由時報>自由開講 黃茂栓/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口腔衛生委員會主委(台北市)
嚼食檳榔為台灣早期文化之一種型態,近年因應檳榔產業發達而生的檳榔西施也成為社會次文化的一種,屢屢登上媒體版面。近期有國片上映,片商不僅以女主角飾演檳榔西施作為宣傳亮點,也選擇在人潮擁擠、國高中青少年聚集的台北車站街頭,設置檳榔攤,並鼓勵民眾拍照打卡,透過臉書社群相互串連的功能,藉此宣傳電影,其所引發的負面效應令人擔憂。
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數據,民國99年至民國101年,口腔癌皆位居國人癌症發生人數第五名,罹癌人數也自99年的6,560人上升至7,047人。國際癌症研究中心(IARC)亦發表公告,「檳榔子本身即是第一類致癌物」,亦即檳榔不加任何添加物,也會導致癌症發生。在台灣,檳榔乃為農產品的一類,其栽種、產銷各有一套運作邏輯。一般民眾從路邊隨處可見的檳榔攤購買檳榔是相當容易且方便的事。但政府部門難以公權力杜絕檳榔產業的販售,因此從公共衛生民眾教育的角度介入更為重要。
口腔癌患者的治療不僅療程痛苦,患部亦會影響吞嚥及咀嚼功能,造成自身及家人生心理負擔;同時也因治療疾病而必須停止工作,減少家庭經濟收入;手術治療後也因外觀容貌上的改變,患者往往需要更長一段時間心理建設,重新融入社會。除此之外,依據統計資料,口腔癌常在治療後兩年內有復發的情形;另又約有20-30%的口腔癌患者會在口腔黏膜附近發生新的病變,即為「第二原發癌」的發生。
提醒民眾,千萬不可心存僥倖,對於目前已有嚼食檳榔習慣之民眾應及早戒除,並定期至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癌篩檢,平時也應留意自身口腔狀況、自我檢查;對於已被診斷出有口腔黏膜病變之患者,除應積極配合醫師治療計畫之外,也應定期追蹤,降低口腔癌癌變發生的機率;對於未曾嚼食過檳榔之民眾,除應積極避免致癌物的接觸,平時也應注意自身口腔清潔、維持健康。